过境货物,过境货物要交增值税吗

发布时间:2023-01-07 编辑:麦金利国际货运 标签: 过境货物 热度:481

海关认为必要时,可以检查过境货物。海关查验过境货物时,经营人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场。负责根据海关的要求移动货物,打开或重新密封货物的包装,并在海关检查记录上签字。转关运输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,海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
过境货物,过境货物要交增值税吗


  1.当货物到达香港而没有报关并停留在港口时,一般会产生以下费用:


  2.延期付款。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一周为申报期。逾期不申报的,按申报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;


  3.如果确定无法通关,需要向海关申请通关,这里有报关行产生的报关费和劳务费;


  4.如果在通关过程中产生了运输费用等其他费用,根据返回目的地不同,费用有所不同,可以咨询船公司或发货公司了解详情。二。货物运输中的注意事项:


  1.对与我国签订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,或者由与我国签订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接收并交付的过境货物,按照有关协定准予过境;对来自未与我国签署上述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,应经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,并向进境地海关备案后,方可允许过境。


  2.过境货物是指从进境时起至出境时止的海关监管货物,应当接受海关监管。未经海关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、提货、交付、发运、调换、修改、抵押、转让或者变更标志。


  3.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备海关认可的密封条件和装置。海关认为必要时,可以加封过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或者运输设备。承运人和经营人有责任保护关封的完整性,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关封。


  4.海关认为必要时,可以检查过境货物。海关查验过境货物时,经营人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场。负责根据海关的要求移动货物,打开或重新密封货物的包装,并在海关检查记录上签字。转关运输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,海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。根据海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》第十一条:过境货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境。过境货物向海关申报后,应当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。特殊情况下,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。来源:百度百科-过境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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